曲靖市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5-25 15:07:4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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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
 

    此信息原在曲靖市司法行政网站网上公开,因曲靖市司法行政网站关停,原网站公开信息移至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新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曲靖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曲靖市司法局是曲靖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部门,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是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民主、塑造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机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曲靖市司法局承担着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三项职能,肩负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监督员管理和强戒管理等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为使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努力为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加强强戒工作,确保场所持续稳定;精心组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拔优秀法律人才,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司法局设2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曲靖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查科(政策研究室)、立法科、戒毒工作指导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支队)、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法治政府建设科、规范性文件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基层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政治部(警务部),设人事科、警务督察科(警务督察支队)、宣传教育科、组织科(社会组织党建办)、机关党委、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
通过普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升、农村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全面提高和政府职能部门执法主体、服务对象法治意识全面增强。严格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2、以“法律六进”为抓手,推进法律进农村
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统揽,以村规民约为抓手,通过会议宣讲、入户宣传、法治文化长廊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农村村落,建立法治宣传中心户,通过“中心户”联结千家万户。法治中心户的作用,一是向所联系的农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调处矛盾纠纷;三是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3、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员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为人民调解工作主线,加强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接边性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稳健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要把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落实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加强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
进一步加大调解员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专职调解员规模和占比。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分期分批对所有调解员进行培训,做到不留“死角”,进一步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4、发挥基层法律服务作用
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政治思想、专业素养的培训教育,提高服务能力。稳步发展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壮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年检工作。进一步有效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环境。切实落实好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制度。
5、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公益、专业、均等、便民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按照建设“一条主干”“四张网”的模式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条主干”,即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各有侧重、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主干线”,实现“面对面”实体服务全覆盖。全面建成四级平台,即在市、县(市区)两级(含经开区)建成11家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在乡镇(街道)建成实体平台137家、在村(社区)建成实体平台1658家。总体形成覆盖城乡、体系健全、功能齐全、管理科学、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四张网”,即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12348掌上(手机)公共法律服务、12348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实现“键对键”虚拟服务全覆盖。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提供的多层级,确保人民群众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任何方式都能方便、快捷、平等、有用地享受到服务。
6、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切实发挥法律维护农民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切实发挥法律维护农民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指导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开展,明确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承担法律援助咨询、初审等职责。围绕服务农民工就业创业、劳动保障权益、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内容,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维权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讨薪、工伤赔偿等的申请,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7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7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0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50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2020年与2019年对比增加702.54万元,增长46.69%,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文件曲发【2019】6号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曲办字【2019】61号曲靖市委办、曲靖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曲靖市司法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及经费全部划入曲靖市司法局,机关改革增加财务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207.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7.2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07.25万元(本级财力2171.25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6.0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04.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4.7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4.71万元(本级财力1468.7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6.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0年与2019年对比增加702.54万元,增长46.69%,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文件曲发【2019】6号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曲办字【2019】61号曲靖市委办、曲靖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曲靖市司法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及经费全部划入曲靖市司法局,机构改革增加财政拨款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07.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0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25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1164.71万元,2020年与2019对比增加562.54万元,增长48.29%,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文件曲发【2019】6号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曲办字【2019】61号曲靖市委办、曲靖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曲靖市司法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及经费全部划入曲靖市司法局,机构改革增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480.00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340.00万元,2020年与2019年对比增加140.00万元,增长41.12%,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文件曲发【2019】6号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曲办字【2019】61号曲靖市委办、曲靖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曲靖市司法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及经费全部划入曲靖市司法局,机构改革增加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1311.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204060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曲靖市司法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 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40.0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基层业务支出。
4、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8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种媒体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5、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8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6、2040608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6.0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需的支出。
7、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2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各项开支。
8、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6.3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退休费、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9、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1.3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0.9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05万元,主要用于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5.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47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3.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32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76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4.7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奖金2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8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48万元,项目支出470.00万元) 
30201办公费134.87万元(基本支出30.52万元,项目支出104.35万元);
30202印刷费45.00万元(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42.00万元);
30203咨询费7.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
30205水费4.00万元(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6电费6.00万元(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7邮电费2.00万元(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11差旅费44.5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4.5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6.00万元(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30214租赁费1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30215会议费50.92万元(基本支出2.92万元,项目支出48.00万元);
30216培训费41.21万元(基本支出5.21万元,项目支出36.00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6.85万元(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5.35万元);
30226劳务费94.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4.00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61.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1.0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17.96万元(基本支出17.9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9福利费6.85万元(基本支出6.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4.8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80.52万元(基本支出80.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1离休费:14.82万元(基本支出14.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2退休费55.88万元(基本支出55.8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0.46万元(基本支出0.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7医疗费补助18.81万元(基本支出18.8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1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分别采购电脑5万元、打印机5万元、办公家具1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65万元,较上年减少4.15万元,下降16.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司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司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85万元,较上年减少0.62万元,下降8.3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8次,共计接待998人次。减少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精神,曲靖市司法局机关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及人均接待标准降低,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司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80万元,较上年减少3.53万元,下降19.2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0万元,较上年减少3.53万元,下降19.2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减少原因是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曲财行【2019】247号的规定并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使用方面单位加强控制公务车辆的使用,规范公车出行,降低车辆消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简称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10、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3.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8.43万元,2020年与上年对比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增加95.05万元,增长138.90%,变化原因:(1)根据中共曲靖市委文件曲发【2019】6号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曲办字【2019】61号曲靖市委办、曲靖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曲靖市司法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及经费全部划入曲靖市司法局;(2)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中增加了人员交通补贴,2019年预算中不包含人员交通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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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