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6 15:02: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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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4.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5.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7.制定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9.完成省医疗保障局、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一是巩固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二是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服务。将特殊病、慢性病由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调整为由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办理,由主治及以上医生负责确认。三是印发《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补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序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四是持续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六是全力助攻疫情防控阻击战。
  2.“二项改革”成效显著,改革驱动降费用。一是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不止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二是推进药品耗材招采制度改革。将全市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使用扩大区域和范围试点。
  3.坚决打赢打好医保脱贫攻坚战。目前全市医保系统标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26499人(含新出生、嫁入、招入等由扶贫部门提供证明增加的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标识,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
  4.坚决打赢打击欺诈骗保持久战。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确保基金安全是医保部门的第一职责。一是建章立制,规范基金监管工作流程。二是合理制定稽核方案。三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四是多管齐下加强基金监管。五是认真办理举报投诉案件。
  5.“三个医保”强化素质,树立医保新风尚。加快推进“法治医保”、“服务医保”和“阳光医保”建设。
  6.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职能转变,推进“十项民生实事”建设,不断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精简办事流程,优化特慢病门诊管理,调整医保费用对账方式,缩短医保费用结算周期,扩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药机构范围,构建“一站式”医保窗口服务,优化升级医保信息系统,推进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部署“一部手机办事通”医保功能上线,推行“不见面”办理,创新体制机制,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提升行政效能,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的便捷度、精细度、满意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曲靖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单位)
  2.曲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42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9.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3.11万元,增幅1.6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单位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单位职工人员变动较大,机改前的曲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职人员49人,机改后成立了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年末人数63人,因此2020年人员经费收入比上年增加162.81万元;二是2019年项目资金收入324.58万元,2020年项目资金收入184.88万元,项目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139.7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67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72万元,占总支出的74.05%;项目支出433.29万元,占总支出的25.95%。
  与上年对比526.48万元,增长58.32%,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单位职工人员变动较大,机改前的曲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职人员49人,机改后成立了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年末人数63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幅较大;此外,2020年1月搬入新的办公楼,用于医保信息系统迁移、办公楼租用、装修、维修维护及购办公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6.72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61.82万元,增幅15.05%,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单位职工人员变动较大,机改前的曲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职人员49人,机改后成立了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年末人数63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幅较大。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3.29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364.66万元,增幅531.34%,原因是我单位于2020年1月搬入新的办公楼,用于医保信息系统迁移、办公楼租用、装修、维修维护及购办公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费用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金保工程数据中心硬件设备及系统运行项目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医保信息系统云平台迁移技术服务费及开展运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相关医保业务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碳粉、打印纸等办公用品购买;
  2.特殊慢性病专家评审费及特慢病工本费4.8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慢性病专家评审费及制作特慢病工本费;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医保扶贫等工作支出;
  4.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信息系统建设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信息系统建设;
  5.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信息系统建设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信息系统建设;
  6.中央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86.4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改革、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医保政策和管理、宣传引导、医保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能力提升方面工作;
  7.先养后退人员和企业享受处级待遇退休人员医保费补助18.08万元,全部拨付到职工医保市级财政专户用于先养后退人员和企业享受处级待遇退休人员医保费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0.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26.48,增幅46.0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单位职工人员变动较大,机改前的曲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职人员49人,机改后成立了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年末人数63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幅较大;二是我单位于2020年1月搬入新的办公楼,用于医保信息系统迁移、办公楼租用、装修、维修维护及购办公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5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交纳医疗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支出、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管理相关工作支出、开展医疗保障经办事务及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
  4.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1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先养后退人员和企业享受处级待遇退休人员医保费补助,已全额拨入曲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确保该项资金专款专用;
  5.住房保障(类)支出6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95万元,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27.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的27.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68万元,增长25.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8万元,增长25.7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曲靖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成立,至2019年5月31日与市人社局及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等单位正式办理移交手续,新组建的曲靖市医疗保障局财务于2019年6月开始独立运行,导致2020年三公经费比2019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3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保障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0万元,降幅9.46%,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我单位用一般公用经费支付办公楼租用费,2020年用上级补助资金支付办公楼租用费,导致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保障工作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70.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33万元,固定资产120.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6.5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81.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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