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6 16:06: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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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政办发[2010]215号)执行。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2.拟定地方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研究部署全市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治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对策。
  3.负责掌握全市公安管理工作情况,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考核评定和奖惩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公安交警队伍。
  4.负责指导、监督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5.负责指导、监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6.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和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8.负责高速(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9.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来宾、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警卫等工作。
  10.负责涉车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12.协调、配合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
  13.承办曲靖市人民政府、曲靖市公安局和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的工作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政治建设引领公安交管工作这个“中心点”,紧密围绕“源头、公路、城市、农村”四个主阵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协同共治、事故预防、创文迎检、精细管理、队伍建设”六场攻坚仗,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具体为:
  一是突出敢担当、勇作为,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维护疫情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稳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分析研判;高效精准打击;参加防控检查;
  二是突出高站位、勤联动,构建综合治理体系,推进协同共治。推进社会协同共治;提升交通应急管理水平;
  三是突出防风险、重治理,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抓实事故预防。强化研判预警;强化隐患排治;强化路面管控;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宣传教育;
  四是突出严措施、强监管,巩固提升创文成果,深化城市交管。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持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持续提升综合治理能效;
  五是突出提质效、惠民生,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实施精细管理。强化科技应用,织密防控网络;抓实利民惠民,提升服务效能;规范执勤执法,提升管理效能;
  六是突出抓作风、树形像,坚持强固纪律防线,塑造过硬交警队伍。坚持政治建警;出从严治警;立足战训强警;坚持典型励警;强化队伍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分别是:
  1.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2.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陆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3.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胜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4.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9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人员超编原因是:2006年,根据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重新核定曲靖市公安局编制和编制控制数的通知》(曲编办〔2006〕26号),核定给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人员编制419名,当时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实有人数为419人,并未超编。2007年4月,公务员登记工作开展后,曲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公安系统专项编制的通知》(曲编〔2007〕14号),下达给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专项编制185名用于核销市自定编制185名。减少编制234名后,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总编制为185名,随着公安交通管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职实有人数远大于编制数。
离退休人员8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3人。
实有车辆编制69辆,在编实有车辆6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收入合计1650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07.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9.24万元,增长0.42%,主要原因是民警职务套改后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相应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支出合计1648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3.88万元,占总支出的39.57%;项目支出9964.42万元,占总支出的60.43%。与上年对比减少560.25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压缩了非重点、非必要项目支出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23.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87万元,增长0.74%,主要原因是2020年民警职务套改后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相应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75.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48.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64.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8.12万元,下降5.75%,主要原因是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压缩了非重点、非必要项目支出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车管业务工作专项492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驾驶员的落户、变更、转移、考试等业务办理费用支出;
  2.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入处理专项349.10万元,主要用于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整治事故黑点等费用支出;
  3.交通秩序管理专项775.20万元,主要用于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各种专项整治行动;
  4.交通安全宣传专项300万元,主要用于进校园、进社区、下乡镇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5.交通科技信息化专项1210.1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高速公路科技管控项目、网络线路租赁等科技信息建设化项目;
  6.民警教育培训100万元,主要用于民警集中开展的各类专项业务技能培训支出;
  7.物业管理专项384.8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及生活区的安保、环境、卫生保洁等费用支出;
  8.警务辅助人员专项1279万元,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交纳等支出;
  9.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566.0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业务)办案和业务装备购置支出;
  10.基建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警体馆维修改造支出;
  11.公安服装经费20.11万元,主要用于配备民警专用服装、配件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28.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4%。与上年对比减少327.86万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确保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压缩了非重点、非必要项目支出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507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4%。其中:行政运行5167.6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63.80万元,信息化建设1210.15万元,执法办案6910.36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0.1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耗材等日常公用经费;车管业务、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信息网络建设等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1.31万元 ,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93.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3.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10万元,死亡抚恤5.1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交及死亡抚恤费用;
  3.卫生健康(类)支出39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40.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8.0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04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费用;
  4.住房保障(类)支出306.10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其中:住房公积金306.10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4.77万元,完成预算的82.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预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8.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1.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新冠疫情的发生,对各项工作的开展造成一定影响,故与预算执行差异大。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4.57万元,下降1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38万元,下降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19万元,下降87.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交警支队在2020年的公务接待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把关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接待一律不予报销,厉行节约,坚决杜绝奢侈浪费的情况发生。二是受新冠疫情影响,部门间学习交流等减少,故当年公务接待费用大幅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92万元,占97.40%;公务接待费支出5.85万元,占2.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8.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6辆。主要用于警卫开道、节假日安保及上路巡逻执勤等执法执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工作检查、考核及外省、州(市)部门来访、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万元,下降4.98%,主要原因是交警支队本着厉行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部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印刷、水电、房屋、设备等维修维护、办公设备耗材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总额37222.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36.06万元,固定资产23703.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123.01万元,无形资产1201.17万元,其他资产58.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5.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5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010.37万元,在建工程减少296.7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687.09万元,其他资产减少8.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项目支出:主要是指为完成或履行其特定工作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各项经费开支。
交通管理项目经费分为日常性项目经费和一次性项目经费两类。日常性项目经费包括车管业务经费、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经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交通秩序管理经费、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设专项、民警教育培训经费、警务辅助人员专项等;一次性项目经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维修专项支出、大型设备购置专项支出、其他支出等经费。



  附件: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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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5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