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6 16:58: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年度考核、专项整治;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统筹中心城市一线执法规范化,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
  截至2020年11月16日,支队在日常行政执法中,共发出通知135份,其中:停工通知9份、督办通知25份、整改通知42份、其他通知67份;巡查建设工程315个,出动4000余人次、1200余车次。
  二、高位推动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 开展施工现场专项整治工作
  为确保《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落到实处,自2020年4月28日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支队共出动335车次、1300余人次,摸底排查中心城市在建项目144个,查处存在问题500余起。确保实现建设工程现场管理6个100%。
  (二)开展施工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治理检查的工作要求,支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00余人次,700余车次,共检查城区各类工地100余个,对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1份,限期整改项目25个;全市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有效治理了施工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为优化城区环境作出贡献。
  (三)开展散体货物运输、大货车入城专项整治
  加快推进散体货物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自行安装车载定位设备及统一标识标牌,纳入建筑施工管理系统进行监管;有效治理超高、超载,沿途抛洒滴漏等违法运输问题,规范运输行为;督促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撒落和扬尘污染。截至2020年11月6日,中心城市散体货物运输系统监管车辆共有1118辆,运输证共办理1118张,共审批有效运输线路6888条(1辆/次)。
  (四)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回头看”联合专项整治检查
  2020年10月,支队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检查组,共计检查中心城市施工工地112个,对查出的200余个存在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
  (五)组织开展曲靖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四个专项”整治行动
  2020年10月,由支队牵头,负责组织各县(市、区)集中开展曲靖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四个专项”整治行动,包括门头牌匾专项整治、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门前五包”专项整治以及沿街占用城市人行道售车、洗车、修车专项整治。经过支队前期的认真统筹准备工作,目前中心城区各项工作已顺利开展。
  (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支队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大力开展各类条例宣贯推进普法工作
  (一)全力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贯工作
  2020年5月,支队在南城门和珠江源广场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活动,累计发放条例读本4000余本,“行为陋习”漫画4000余张,禁止及倡导行为宣传手册4500余份,倡导市民群众遵守文明条例,养成文明习惯。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与各区城管部门密切配合,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教导和依法执法,捍卫条例的权威性。
  (二)持续推进《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宣贯工作
  自2018年8月1日《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支队将施工现场管理与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条例宣贯工作。累计发放《条例》读本3610本,在执法工作中,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严重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四、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行动,助力曲靖创文成功
  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领导下,支队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2020年,支队派出5人在局创文办专职开展市城管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共上报材料419份,发文176份,上报网上材料审核项目图片资料106张、说明报告13份。此外,支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今年多次到姜家巷社区进行志愿者义务劳动。自2020年7月起,支队共出动2200余人次,500余车次,分为8个检查组,对中心城市各区域所有公共场所、主次街道、老旧小区、在建工地、城市亮化进行监管督查,及时反馈查找出的问题,并协助各区城管及环卫工人进行整改。
  五、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制度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加强市容管控和环卫保洁工作,特别是强化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对城区道路每天不少于2次机扫,保证了主、次干道的干净整洁,加大对一线环卫场所及设施的清洗消杀力度,每天对中心城市1个垃圾发电厂、1个垃圾填埋场、34个垃圾中转站严格按照消杀要求进行消杀,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收运。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调配,支队迅速统筹中心城市城管系统疫情防护物资调配工作,积极筹措消杀液12.1吨(麒麟区5.18吨、沾益区2.84吨、经开区1.74吨、马龙区1.34吨、垃圾发电厂1吨),口罩2.1万只(麒麟区1.1万只、沾益区2000只、经开区及马龙区各1850只),有效缓解了中心城市消杀物资紧缺的情况,保障一线执法人员、环卫工人自身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认真做好全市统考期间保障治理工作,为考生保驾护航
  为确保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笔试、曲靖市事业单位笔试、高考、中考等考点周边环境有序安静,支队加大周边巡查力度,在六次考试期间,共出动人员500余次、150车次,对150余个建筑工地传达了考试期间停工的通知,走访了500余家商铺,整治占道经营情况、流动兜售350余件,现场制止了270余起违规停车,并与交警部门协作,对考点周边车辆进行疏导指挥、引导车辆合理停放,保持道路畅通,为考生保驾护航。
  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高水平精细化城市管理平台
  2020年,支队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统一安排部署,启动了曲靖市“智慧城管”市区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于2020年3月24日完成前期立项工作。经过前期调研结合曲靖市实际,编制了《曲靖市智慧城管市区一体化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分别于 2020年6月24日及2020年7月14日通过两轮专家组与会论证,同时积极汇报沟通征得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已具备建设条件,现处于待建设状态。目前,曲靖市“智慧城管”市区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先后被纳入省级重点项目、曲靖市“十四五”发展规划、新基建云南重点项目等项目库管理,同时曲靖市“智慧城管”市区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经市政府批复为示范项目,标注为曲靖市新基建重点示范项目。
  八、开展国土空间两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从2019年8月27日开始,负责牵头风貌特色类中的《中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类的《中心城市环卫设施规划》两个专项规划工作。2019年9月开始对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进行评估调研,12月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完成,2020年2月完成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初稿编制工作,3月完成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3月31日组织召开了市、区19个相关部门参加的对两个专项规划初稿的征求意见会议。从4月至今,我局对两个专项规划编制进行了修改完善,8月底完成了两个专项规划大纲成果。待完成专项规划编制的第二稿,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提请国土空间委组织专家论证会。
  九、积极配合市局做好精准扶贫和扫黑除恶工作
  2020年,支队派出的两名人员加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配合做好有关扫黑除恶的资料报送、宣传发动、台账管理、线索核查等日常工作。
  2020年,为巩固支队挂钩点脱贫摘帽工作成果,支队派出了两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作为驻村工作队员长期驻扎在脱贫攻坚一线。支队组织34名挂包干部先后五次深入挂钩扶贫点宣威市务德镇卜嘎村委会,对136户挂包户进行了“五个一”走访,认真听取了贫困户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工作,配合村“三委”圆满完成了国家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共同制定了脱贫户后续巩固提升措施、贫困户帮扶方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
  1.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二)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741.6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5.2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06.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74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49万元,占总支出的77.59%;项目支出166.2万元,占总支出的22.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5.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1.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7%。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9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6%。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38万元,支出决算为21.15万元,完成预算的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58万元,完成预算的9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78.5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财政支出,压缩行政经费支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76万元,下降3.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6万元,下降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6.3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财政支出,压缩行政经费支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8万元,占92.59%;公务接待费支出1.57万元,占7.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5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管理执法监察相关工作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管理执法监察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5.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资产总额232.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16万元,固定资产160.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9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