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8 10:48:1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基本职责和管辖范围如下:开展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专项行动;负责文化娱乐、演出、网吧、电子游戏、美术品、互联网文化、文物、体育活动及场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影、音像制品、书报刊、出版印刷、动漫和网络游戏等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技术监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文化市场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经营场所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指导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曲靖市文化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文化执法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促进各
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省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文件精神,支队在前期基层调研、专题研讨、横纵向交流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及曲靖实际,起草了《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书面和会议形式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深改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广电局、市司法局及各县(市、区)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分别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 1月7日,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五个综合行政执法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20〕1号),确定了整合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规范设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制度及运行机制,强化执法保障等改革主要任务。为落实好两办实施意见, 9月,支队拟定了“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由市文旅局和市委编办联合发文印发到各县(市、区),文件对曲靖市市辖区、各县机构设置、文旅执法职能及人员整合、市文化执法支队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范了市、区执法层级设置,为下一步各县(市、区)出台当地改革方案,尽快实现队伍整合,完成改革任务提供了政策指导依据。
2、全力抓好全市文化市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今年1月25日大年初一开始,在全国新冠疫情来势汹汹的时候,支队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立即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取消春节休假,投入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迅速将全市文化市场开展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电影院等全部暂停营业活动。从1月25日发出通知到1月27日,全市在营业的353家网吧,375家歌舞娱乐场所,18家电子游戏厅,25家电影院全部停止营业。为防止经营单位擅自经营,确保不出现反弹,执法人员冒着被感染的风险深入一线对上述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文化执法人“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使命。因防控工作及时有效,从1月到5月整个疫情严控期间,全市文化市场未出现一例感染病例,也没有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情况出现。支队彭功富、郑福刚两位执法人员也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立足岗位职责迎难而上,勇于担当,表现突出,被市委组织部表彰嘉奖。
3、做好指导监督,助力文化市场复工复产
随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态势良好,支队在稳妥有序做好文化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于5月初拟定《曲靖市网吧恢复营业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曲靖市歌舞游艺电影等娱乐场所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以市文旅局文件下发各县(市、区)文旅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责任,主动商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加强前置检查核实、签定疫情防控承诺书、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场所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等措施的前提下,陆续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至5月中旬,全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全部恢复营业。
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过程中,为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总队《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文化市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支队采取取缔、处罚、引导、规范登记管理等不同措施对无证无照经营主体进行严管严查,凡符合条件的引导督促限期补办许可证,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主体行为,有效促进了我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4、创文、扫黑除恶与日常检查同步推进
今年,支队继续将创建文明城市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项工作纳入日常检查, 按照“监管范围更全、管理措施更严、执法检查更细、查处举报更快、联合打击更准”的管理目标,以网吧、娱乐演出、互联网文化、出版物四大市场为重点,以日常监管与集中行动、专项治理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合力监管市场的态势,确保文化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创建文明城市中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亮证经营、消防安全等重点点位的督查和抽查与日常检查同步推进,及时落实并整改到位。
5、拟定2020年涉企检查计划,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按照受检企业范围最小化、检查频次最少化、检查事项整合最优化的原则,为落实好两办关于曲靖市投资项目代办制度、曲靖市企业联系人制度、曲靖市涉企检查报审制度,支队拟定了《2020年文化市场检查计划表》,内容涉及文化(文物)市场、新闻出版(版权)市场、广播影视市场3个方面共计66项检查计划,其中57项通过政府法制审查进行日常开展,9项专项行动穿插其中,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
在开展好市场日常监管检查工作的同时,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健全了支队“一方案”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并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信息、权责清单、执法流程等进行公开公示,完善了“三清单”即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实现了文化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推进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落实。
6、开展全市执法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为做好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全市文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0月21日至23日支队举办了2020年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对全市7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了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等领域执法业务知识及案件查办实务、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及制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并就各县(市、区)精心挑选的案件开展案卷评查,以此作为切入点提高办案质量,强化执法资料立卷归档,降低执法风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20年,支队在文化市场的监管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执法工作开展还不够主动,对案件办理的执行力度还不够,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2021年,在抓好网吧、出版物、歌舞娱乐、演出市场等传统性常规性市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支队将认真总结经验,主动查找不足和差距,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向前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55%,主要原因是:市级办案经费项目经费减少25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6万元,占总支出的93.07%;项目支出22万元,占总支出的6.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55%,主要原因是:市级办案经费项目经费减少25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0.03%,主要原因分析正常工资薪级变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5.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主要原因是:市级办案经费项目经费减少25万。2020年市级项目共2个,一个是文化市场执法办案经费20万元,另一个是非税收入返还2万元,以上两个项目2020年均执行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6.23%,主要原因是:市级办案经费项目经费减少25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5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8%。主要用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主要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8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8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14万元,下降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9万元,下降54.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万元,下降71.9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是:2020年我单位按照新的接待管理办法执行,非公务接待及无接待函、无明细清单、无批复的公务接待一律不予报账;2020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车运行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占78.89%;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占21.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财政拨款的全额一类公益事业单位,所以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资产总额890162.23元,其中,流动资产27103.67元,固定资产863058.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2210.9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9.01 27.10 86.30 0 0   86.30   0 13.22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入主管部门汇总整体绩效自评中公开。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编制车辆,现在用车辆一张是从公车平台上借的。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归口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所属事业单位交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经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曲靖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城乡规划管理事务的支出。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规定交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9月22日
 
附件:曲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