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9 09:05:3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6701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2.负责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3.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以及中央、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6.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11.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督察检查。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14.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污染防治从“十三五”时期的点上、线上集中治理阶段,扩大到系统治理、面上治理阶段。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7个标志性战役。二是如期完成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机制,严格实行第三方核查评估制度,以治本之策,坚决全面彻底如期抓好2021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交办问题整改。三是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结合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对环保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历史遗留固废处理、重点流域治理等工作短板进行专题调研,全面梳理项目库,确保高质量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四是着力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压实各级各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责任体系;计划与工商联建立服务企业共商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诉讼联动机制,与水务部门、住建部门建立轮流巡河机制,不断加强部门联动,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五是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加快落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综合执法和“放管服”等改革配套措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强化行刑衔接,切实加大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提出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和产业结构调控策略及环境管理要求,为产业转型升级、走好绿色发展道路提供科学指导。六是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以党建为引领,持续开展“转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主题活动,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将环境执法练兵和日常专项执法相结合,完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提升生态环保队伍整体素质,着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曲靖市环境监测站、曲靖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40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8.67万元,占总收入的99.32%;其他收入36.87万元,占总收入的0.68%。
与上年对比减少726.76万元,降幅11.85%。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为今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拨入疫情期间防控经费、卫生城市建设经费、市老干部局拨入离退休党建经费,减少省级项目资金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14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16万元,占总支出的30.48%;项目支出4272.90万元,占总支出的69.52%。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28.35万元,增幅30.28%。主要原因一是市生态环境局集中支付了用于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于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及水污染防治;用于碳普惠机制能力建设;二是支出了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导致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3.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56.54万元,降幅22.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4.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8.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72.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984.88万元,增幅86.75%,主要原因一是市生态环境局集中支付了用于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于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及水污染防治;用于碳普惠机制能力建设;二是支出了上年结转的项目资金,导致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2.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4%。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46.39万元,增幅24,5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多出了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组织事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等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发放2019年度市直单位综合奖及委托业务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新进人员的生活补贴支出、行政单位离休人员工资支出和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增发生活补助费支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增发生活补助费支出、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转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交纳失业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2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及市环境监察支队交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单位部分支出、下属事业单位交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单位部分支出、交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费支出、交纳职工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528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1%。主要用于市生态环境局及下属单位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离退休党员经费、上年结转的省级低碳专项资金、环境执法监察工作项目经费、环保产业园项目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及环保督察、宣教项目经费、空气自动站及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项目经费、大气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经费、曲靖市机动车遥感监测建设项目专项经费、“千吨万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费、曲靖日报社环境治理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专项经费等;下属单位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节能环保支出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环境监察专项执法项目经费;下属单位曲靖市环境应急处置中心节能环保支出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下属单位曲靖市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心节能环保支出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项目经费、上年度结转固废中心结转危废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原固废中心结转危废监督管理工作经费、太和山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下属单位曲靖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节能环保支出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项目;下属单位曲靖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节能环保支出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管技术审核及证后监管体系研究项目、废弃地膜污染治理;下属单位曲靖市辐射安全监测站节能环保支出中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辐射监测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省辐射环境监督站下拨自动站运行维护费。
5.住房保障支出10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汇缴。
6.科学技术支出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2020年创新型人才培养。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25万元,支出决算为9.95万元,完成预算的4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0万元,完成预算的5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59.7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降低接待次数及标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5.19万元,下降71.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9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51万元,下降6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0万元,下降56.7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降低接待次数及标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0万元,占79.40%;公务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占20.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9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出差(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89万元,增加7.27%,主要原因是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曲人发〔2020〕28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曲政任〔2020〕9号,本单位2020年调入2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费等商品服务支出131.1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4882.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26.08万元,固定资产1585.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71.5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5.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86.86万元(主要是因为2020年末收到中央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固定资产减少278.06万元(主要是因为计提当年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减少130.34万元(主要是因为计提当年的无形资产摊销)。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8.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0.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附件:2020年度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4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