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2020)曲靖市1602号

2021-01-05 10:14:3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0)云0302执恢309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将陈聪梅、张克祥名下坐落于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曦苑)6幢第1-3层7号房屋【房产证号:2013304526、2013304527、土地证号:曲市国用(2013)字第7712号】过户到申请人尹显桃名下,因陈聪梅、张克祥证号为2013304526、2013304527的房屋所有权证、曲市国用(2013)字第771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