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1604号

2021-01-05 10:16:0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胡卫东、宁媛颖,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东路106号19幢第6层3-6-1号,地号为:003-(007)-16-2F193061,证号为:曲市国用(2007)字第379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卫东、宁媛颖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