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616号

2021-01-08 10:19:5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唐惠平、翟应块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珍珠街3号院(麒麟区政府办公室)1幢第4层2-4-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唐惠平、翟应块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审计局(原单位名称: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售给周树安、余小惠,周树安、余小惠买卖转移给唐惠平、翟应块。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唐惠平、翟应块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8022、201330802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唐惠平、翟应块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周树安、余小惠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