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2021)曲靖市0043号

2021-02-01 15:37:0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0)云0302执恢1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将王小凡名下坐落于曲靖市珠源西路与学府路交叉口(金域蓝苑)1幢第1层车库16号【房产证号:2013121791、土地证号:曲开国用(2015)字第00528号】过户到申请人刘子瑞名下,因王小凡证号为2013121791的房屋所有权证、曲开国用(2015)字第0052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