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075号

2021-02-07 16:03:0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丽梅、崔志刚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3幢4单元第5层5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郑丽梅、崔志刚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刘彦波、华贤珠买卖转移给瞿里会、龙力猛,瞿里会、龙力猛买卖转移给郑丽梅、崔志刚。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郑丽梅、崔志刚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2559、201530256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刘彦波、华贤珠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2)第08568号)。现郑丽梅、崔志刚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刘彦波、华贤珠、瞿里会、龙力猛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