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107号

2021-03-02 09:19:3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付纯丽、蔡云强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环南路与平安路交叉口“金湘九俊”一期18幢第1-3层03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付纯丽、蔡云强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黄玉庚、李桂兰,黄玉庚、李桂兰买卖转移给付纯丽、蔡云强。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付纯丽、蔡云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7569、201630757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付纯丽、蔡云强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黄玉庚、李桂兰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