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110号

2021-03-02 09:21:1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保云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门桥(华益丝绸厂)41幢第6层6-3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保云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王秀英、杨正书(隐名共有人)买卖转移给王保云。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王保云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139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王秀英、杨正书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曲市国用(2009)第5417号】。现王保云申请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秀英、杨正书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