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116号

2021-03-04 14:32:0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赵继宾、王石英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387号(曲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幢第4层1-4-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赵继宾、王石英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赵正刚、赵贞贤买卖转移给赵继宾、王石英。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赵继宾、王石英(隐名共有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80204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赵正刚、赵贞贤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7)第0641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赵继宾、王石英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赵正刚、赵贞贤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