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1】曲靖市0170号

2021-03-17 16:06:5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马克强(继承人)于2016年09月23日将坐落于曲靖市玄坛路106号(颐星苑)地下车位幢第-1层78号的不动产买卖转移给马瑛,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马瑛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马景海(被继承人)名下,现因马克强保管不善,将上述地号为532201000-003-014-1S-001000078,证号为曲市国用(2009)字第356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双方申请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在马瑛名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