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144号

2021-03-18 09:03:4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毅、杨静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麒苑)17幢1单元第3层1-3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唐毅、杨静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吕本德、刘兰英(隐名共有人)、吕云红、王拥军(隐名共有人)买卖转移给唐毅、杨静。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唐毅、杨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910289、20091029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吕本德、刘兰英、吕云红、王拥军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0)第3975号)。现唐毅、杨静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吕本德、刘兰英、吕云红、王拥军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