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周彩香申请继承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怡景园小区242幢第1-4层9号的不动产,经审定,登记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李吉明
继承人:周彩香
不动产坐落:曲靖市麒麟西路怡景园小区242幢第1-4层9号
不动产权证号:云(2018)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28033号;
不动产用途:城市住宅用地/别墅
不动产面积:土地面积82.01㎡;房屋面积226.9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部(南湖雅园小区商7幢)
联系方式:0874-3132686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