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191号

2021-03-24 16:20:0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张旭、林语,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387号14幢第1层1-1-2号,地号为001-006-38F14101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7)字第078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旭、林语
2021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