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2021)曲靖市0195号

2021-03-24 16:25:2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0)云0302执恢52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将栾光森、李凤仙名下坐落于曲靖市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御园)3幢第5层1-501号房屋【房产证号:2013305777、2013305778,土地证号:曲市国用(2013)字第8545号】过户到申请人展跃、查焕芬名下,因栾光森、李凤仙证号为曲市国用(2013)字第854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