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211号

2021-04-01 08:51:5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周海德、赵光粉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潇湘小区4-5幢第1层2-1-7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周海德、赵光粉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出售给代永昌,代永昌买卖转移给张柱香、倪书标,张柱香、倪书标买卖转移给代莉芬,代莉芬买卖转移给周海德、赵光粉。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周海德、赵光粉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304297、201230429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周海德、赵光粉申请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代永昌、张柱香、倪书标、代莉芬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