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248号

2021-04-14 09:09:3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王云仓、张谷林申请办理坐落于大花桥麒麟西路(农行曲靖市分行营业部)7幢第4层2-4-5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云仓、张谷林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出售给桂云彬、马杰,桂云彬、马杰买卖转移给王云仓、张谷林。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王云仓、张谷林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301928、201230192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云仓、张谷林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桂云彬、马杰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