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253号

2021-04-14 09:13:3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六河、李彩娥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沿江乡庄家圩村委会,平江街“教师小区”二期12幢第4层2-4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六河、李彩娥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马仙会,马仙会买卖转移给陈六河、李彩娥。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陈六河、李彩娥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9246、201630924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陈六河、李彩娥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马仙会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