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257号

2021-04-15 10:08:3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卢艳玲、刘俊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麒麟嘉园”一期G14幢第8层803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卢艳玲、刘俊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陈桂英、刘德魁,陈桂英、刘德魁买卖转移给卢艳玲、刘俊,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卢艳玲、刘俊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9565、201630956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卢艳玲、刘俊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陈桂英、刘德魁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