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262号

2021-04-19 09:20:5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高桂莲、李健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农行曲靖市支行)4幢第5层1-5-8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高桂莲、李健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曲靖市分行营业部)买卖转移给李琪、缪平(隐名共有人),李琪、缪平买卖转移给刘盛庄、魏丽娟(隐名共有人),刘盛庄、魏丽娟买卖转移给高桂莲、李健,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高桂莲、李健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905231、20090523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高桂莲、李健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琪、缪平、刘盛庄、魏丽娟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