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273号

2021-04-19 09:24:2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沈辉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景冠城”109幢第6-7层1-6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沈辉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侯金碧、计加芬买卖转移给浦同友、沈辉,现浦同友、沈辉离婚析产转移给沈辉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浦同友、沈辉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301151、201230115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侯金碧、计加芬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2)第09444号)。现沈辉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侯金碧、计加芬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