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294号

2021-04-30 14:44:3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艳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西苑小区盛华苑340幢第2层2-2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艳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李明海、赵美兰,李明海、赵美兰买卖转移给左英云、林向东,左英云、林向东买卖转移给何瑞堂。现何瑞堂买卖转移给刘艳(已完成房屋交易并完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何瑞堂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30189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刘艳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明海、赵美兰、左英云、林向东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