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 (2021)曲靖市0304号

2021-05-07 15:20:2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1)云0302执恢9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徐飞、赵吉珍名下坐落于曲靖市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御园)2幢第1层DLCK2-02号【房产证号:2013305790、2013305791、土地证号:曲市国用(2012)字第06713号】过户到申请人亚洲、龚思阳名下,因房屋所有权人徐飞、赵吉珍证号为2013305790、2013305791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何思琪、赵怀琛证号为曲市国用(2012)字第0671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