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325号

2021-05-11 08:55:5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军、叶存花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麻黄十二村(姜家巷)第5层2-5-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军、叶存花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村镇建设管理处(现更名为:曲靖市麒麟区自然资源局)出售给王彪、李葆存,王彪、李葆存买卖转移给谢先柏、郑晓红(隐名共有人),谢先柏、郑晓红买卖转移给杨军、叶存花(隐名共有人)。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杨军、叶存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9851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杨军、叶存花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彪、李葆存、谢先柏、郑晓红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