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330号

2021-05-12 10:30:0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志、林明春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麒苑)7幢第2层1-2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志、林明春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吴连明、陈幼章(隐名共有人)、杨志、林明春(隐名共有人)买卖转移给杨志、林明春。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杨志、林明春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7117、201330711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吴连明、杨志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0)第3722号】。现杨志、林明春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吴连明、陈幼章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