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337号

2021-05-17 09:04:5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晓东、张跃虹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麒苑)15幢1单元第2层1-10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晓东、张跃虹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杨少波、黄美芳买卖转移给张晓东、张跃虹。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晓东、张跃虹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1646、201530164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杨少波、黄美芳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2)第3291号)。现张晓东、张跃虹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少波、黄美芳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