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347号

2021-05-24 09:46:3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丁丽萍、张乔元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状元楼)1幢第31层1-311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丁丽萍、张乔元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雄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段跃坤、谢建军,段跃坤、谢建军买卖转移给徐志文、赵玉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徐志文、赵玉明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0338、201530033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徐志文、赵玉明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丁丽萍、张乔元,但义务人段跃坤、谢建军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