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354号

2021-05-24 09:59:0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薛娥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卷烟厂石林福小区一号院7幢第6层3-6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薛娥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卷烟厂出售给薛娥、袁德荣,薛娥、袁德荣离婚析产给薛娥。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薛娥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80246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仍登记在薛娥、袁德荣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曲市国用(2006)第1051号)。现薛娥申请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袁德荣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