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381号

2021-05-28 09:57:0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计红梅、王刘文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三元名城)5幢第6-7层G11-6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计红梅、王刘文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雄腾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售给秦兴伟、郑睦彦,秦兴伟、郑睦彦买卖转移给计红梅、王刘文。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计红梅、王刘文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303815、201230381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计红梅、王刘文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秦兴伟、郑睦彦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