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383号

2021-05-28 09:57:3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何丽丹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三元名城)8幢第3层G15-3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何丽丹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雄腾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售给李旭东,李旭东买卖转移给何丽丹。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何丽丹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742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何丽丹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旭东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