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403号

2021-06-04 09:41:3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曾艳华、唐天艳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交通路79号(云南省一四三煤田地质勘探队)31幢第3层1-3-9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曾艳华、唐天艳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何丽琼、何雅欣买卖转移给肖小玉、王志刚,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肖小玉、王志刚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6743、201630674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何丽琼、何雅欣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6)第3534号)。现肖小玉、王志刚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曾艳华、唐天艳,但义务人何丽琼、何雅欣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