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409号

2021-06-04 10:15:2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黄玲申请办理坐落于云南曲靖卷烟厂石林福小区二号院15幢第1层2-1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黄玲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靳红、隋友谊买卖转移给祝莉华、林雪松,祝莉华、林雪松买卖转移给黄玲。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黄玲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114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靳红、隋友谊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6)第1718号)。现黄玲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靳红、隋友谊、祝莉华、林雪松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