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412号

2021-06-04 10:17:5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浦绍锋、杨翠兰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爨园小区B4幢第1层1-1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浦绍锋、杨翠兰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沈立宪、王桂荣买卖转移给浦绍锋、杨翠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浦绍锋、杨翠兰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912453、20091245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沈立宪、王桂荣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9)第11457号)。现浦绍锋、杨翠兰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沈立宪、王桂荣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