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2021)曲靖市0435号

2021-06-07 09:37:2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1)云0302执恢12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被执行人朱辉、毕福慧名下位于曲靖市前北路16号(路桥花园)A单元第11层A-11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曲市国用(2015)字第2641号)过户到受买人王保常名下,因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6 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