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429号

2021-06-09 17:08:2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吴秋燕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潇湘新区二期(山水园)2-1幢第2层2-2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吴秋燕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潘权会、贾兴勇买卖转移给毛淑会、耿泽勇,毛淑会、耿泽勇买卖转移给吴秋燕。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吴秋燕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081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潘权会、贾兴勇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5)第2031号)。现吴秋燕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潘权会、贾兴勇、毛淑会、耿泽勇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因编号为2017023497号的告知书遗失,现一并公告该告知书作废。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