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498号

2021-07-05 16:57:4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何白礼、王梅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苑巷1号(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9幢第7层2-7-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何白礼、王梅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王洪安、张翠芝,王洪安、张翠芝买卖转移给何白礼、王梅。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何白礼、王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4305822、201430582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何白礼、王梅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洪安、张翠芝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