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486号

2021-07-06 11:20:5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陈顺云、蒋贵金申请办理坐落于云南曲靖卷烟厂吉庆福小区二号院5-18幢第2层1-2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顺云、蒋贵金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吴荣英、崔存英(隐名共有人)买卖转移给陈顺云、蒋贵金。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陈顺云、蒋贵金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0488、201330048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吴荣英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9)第2176号)。现陈顺云、蒋贵金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吴荣英、崔存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