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501号

2021-07-08 14:47:4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戴明林、谭亚琳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17号(区政府5号院)8幢第3层3-3-5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戴明林、谭亚琳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麒麟区环城乡政府(现名为: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售给王留珍、代祥昇,王留珍去世后,戴明林继承了其遗产份额,代祥昇又将所占份额赠与给戴明林所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戴明林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660414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戴明林、谭亚琳约定该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留珍、代祥昇因死亡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