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530号

2021-07-09 16:55:3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蓝妮、马天宏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方家园(机关事务局)1幢第2层1-2-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蓝妮、马天宏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朱金贵、缪美宇买卖转移给蓝妮、马天宏。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蓝妮、马天宏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5987、201630598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朱金贵、缪美宇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4)字第5377号)。现蓝妮、马天宏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朱金贵、缪美宇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因证号为曲市国用(2004)字第53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一并公告作废。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