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518号

2021-07-12 08:51:2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史锦慧、李凌衡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105幢第7层3-7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史锦慧、李凌衡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何翠花、谢学天,何翠花、谢学天买卖转移给袁国乔、王琼方。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袁国乔、王琼方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303184、201030318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袁国乔、王琼方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史锦慧、李凌衡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何翠花、谢学天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