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550号

2021-07-19 16:40:5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范兴梅、曹泽明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西苑小区盛华苑326幢第5层6-5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范兴梅、曹泽明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刘品华、张文美,刘品华、张文美买卖转移给宁功幸。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宁功幸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350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宁功幸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范兴梅、曹泽明,但义务人刘品华、张文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