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557号

2021-07-19 16:42:2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奇、田春娥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环南路与平安路交叉口“金湘九俊”一期38幢第1-3层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安奇、田春娥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杨艳、唐金春。杨艳、唐金春买卖转移给杨二惠、赵水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杨二惠、赵水华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7234、201630723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杨二惠、赵水华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安奇、田春娥,但义务人杨艳、唐金春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