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555号

2021-07-19 16:49:3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燕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农行市支行)5幢第4层1-4-6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燕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中国农业银行曲靖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出售给陈朝龙、李柱英(隐名共有人),陈朝龙、李柱英买卖转移给王路琼、欧文海。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王路琼、欧文海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120579、201112058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路琼、欧文海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张燕,但义务人陈朝龙、李柱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