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593号

2021-07-30 08:54:5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熊红梅、刘亚连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花柯新村金鑫小区E2幢第4层1-4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熊红梅、刘亚连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华建中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云南东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丁忠英、袁应书。丁忠英、袁应书买卖转移给赵云昆,赵云昆、熊米花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赵云昆、熊米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107109、201310711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赵云昆、熊米花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熊红梅、刘亚连,但义务人丁忠英、袁应书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