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604号

2021-08-03 15:46:4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杨惠菊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三元名城)2幢第3层G10-3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惠菊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雄腾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售给李鹏飞,李鹏飞买卖转移给朱永灿、杨惠菊。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朱永灿、杨惠菊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302048、201130204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朱永灿、杨惠菊离婚析产给杨惠菊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鹏飞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