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564号

2021-08-03 15:47:5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陈琼、许晓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中段3幢第3层2-3-1号,地号为C-(44)-23F032031,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885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7029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琼、许晓辉
2021年07月16日